環保署環評大會15日決議通過「核能一廠除役計畫」環境影響評估 案,這也代表台電在獲得原能會的除役許可後,將啟動台灣史上首次 的核電廠除役,展開25年的核電廠除役過程。
對此,原能會表示,台電收到環保署的環評許可函後,還必須到原 能會說明最新計畫,「因為我們當初核准的除役計畫是2017年」,台 電在解釋完差異之後,就會發出除役許可,「如果順利的話,不排除 在2號機的運轉執照到期前,也就是今年7月15日前就可以發出」。
台電發言人徐造華表示,核一廠除役計畫環評通過,接下來要等原 能會核發除役許可,預計要花25年進行除役工作,除役總經費將超過 300億元,將會運用在用過燃料棒儲存、電廠除役期間人員經費,以 及最後電廠拆除所需,由於除役經費來自核後端基金,電價不會因此 上漲。
台電表示,核一廠第1、2號機組分別在2018年12月、2019年7月運 轉執照屆滿後除役。依照《環境影響評估法》相關規定,核電廠除役 應進行環評,而核一廠除役從2016年3月開始採自願進入二階環評, 歷經二階環評以及三次初審小組審查,依規定,要通過環評大會審查 之後,原能會才會正式發布除役許可。
台灣蠻野心足律師蔡雅瀅指出,露天乾貯地點就在山坡旁,期盼台 電對於包括土石流、輻射外洩等措施,應有更謹慎規畫,而台電拆除 後的土方廢棄物等,輻射量低於法令規定的將回收利用,她也建議, 即便低於法令規定,也應該在原地放置25年,讓輻射量更低之後,再 做其他用途。
由於核一廠、核二廠都位在新北市,新北市政府環保局也強調,大 家都很期待核一廠除役計畫能順利完成、儘速除役,但除役的過程必 須確保安全,特別是從核一廠除役計畫環評報告來看,除役工程相當 浩大,包括要興建廢棄物處理設施、貯存設施、再取出的單元、低階 廢棄物焚化爐等處理設施,所以台電跟原能會必須跟當地民眾說清楚 除役過程的安全性,也要台電宣示,最終處置場不會在新北市。
最後環評委員認為,台電的核能一廠除役計畫已經完成相關程序、 同時也完成二階環評,在定稿的環說書中也納入核一廠的乾貯存設施 貯存將不會超過40年、貯存設施也不會轉作最終處置場,決議修正後 通過「核能一廠除役計畫」。
另外,環評大會昨也審查「核能二廠用過核燃料中期貯存計畫」環 差報告,由於台電僅變更混凝土護箱規模,對環境影響輕微,環評大 會委員認為,因為申請變更內容並未涉及相關安全要求變更,最後決 議修正後通過。
<摘錄工商>
- May 16 Thu 2019 14:58
台灣電力 核一除役環評過 最快7月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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